尊敬的供水公司用户:
您好!按照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阶段性实施缓缴的公告》要求,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100%非居民用户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,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,不收滞纳金。缓缴期限届满后,自动恢复正常缴费,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补缴方案进行补缴。
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96510-3。
特此通知。
2022年10月31日